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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通过任职途径申请永居需要哪些材料?



    个人文件:

    1、连续4年使用的护照信息页、来华签证页、居留许可页及出入境章页彩色扫描件(最新护照有效期需在递交时还有6个月以上)

    2、中国无犯罪记录证明

    3、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海外国家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

    4、最近 4 年的工资证明

    5、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 4 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及完税证明

    6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(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,证件上有关任职单位、职务及个人情况等信息应与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一致。)

    7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《健康证明书》

    8、房屋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

    9、生活保障证明(须公证)

    10、《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》

    11、申请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

    12、个人简历

    13、如系外籍华人,需提供本人曾经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、户籍、身份证等可证明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材料;或提交户籍地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件。


    任职单位/企业文件:

    1、单位营业执照

    2、相关许可证书(如有)

    3、企业简介

    4、年检证明

    5、任职单位系“重点高等学校”的需提交单位相关证明(系“211工程”学校以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纳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的证明。)

    6、现工作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《推荐函》

    7、任职证明(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任职副总经理、副厂长等以上职务或具有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副高级以上职称以及享受同等待遇满 4 年的证明。)

    8、项目证明文件或确认书(原件,该证明的有效时间段应为申请人申请之日前连续 4 年,且与申请人任职时间相对应。)


    准备资料前请咨询当地部门以及办事单位


    sources from CNVISA